《喬叟在愛德華三世的法院》是布朗 Ford Madox Brown在1854年創作,人物畫藝術作品,拉菲爾前派藝術作品,藝術作品尺寸36.5 x 38.6 cm,使用材質水彩和紙,目前該藝術作品由伯明罕美術館Birmingham保管。
《喬叟在愛德華三世的法院 Chaucer at the Court of Edward III》
《喬叟在愛德華三世的法院》藝術作品賞析
藝術作品名稱:《喬叟在愛德華三世的法院》
藝術家名稱:布朗 Ford Madox Brown
《喬叟在愛德華三世的法院》是布朗 Ford Madox Brown在1854年創作,人物畫藝術作品,拉菲爾前派藝術作品,藝術作品尺寸36.5 x 38.6 cm,使用材質水彩和紙,目前該藝術作品由伯明罕美術館Birmingham保管。
作者布朗介紹
英國畫家和設計師,出生於法國卡拉斯,一個英國船隻事務長的兒子。他先後在比利時、巴黎和羅馬學習藝術。1846 年定居英格蘭,在那裏,他加入了拉斐爾前派,但從未成爲該運動的一員。他爲莫裏斯以及他於 1861 年說明建立的一個制造裝飾公司設計彩色玻璃和家俱,他以準确的細節描繪和明亮的色彩運用技巧而出名。他最有名的一幅畫爲 The Last of England,布朗爲個人主義者,用一己之力來對抗當時的皇家學院派,是真正的個人表演者。